旧城建筑物拆除是指对于城市中老旧、不再适用的建筑物进行拆除的行为。这些建筑物可能已经年久失修、存在安全隐患,或者无法满足现代城市发展的需要。
建筑物拆除的预防措施如下:
加强城市规划管理 。城市规划部门应加强对城市规划的监督和管理,制定合理的规划方案,明确土地用途和建筑限高限宽等规定。加强规划管理,确保建筑按规划要求合理建设。
提供正规的建筑渠道 。应加大对正规建筑渠道的扶持力度,提供合理的建筑手续和渠道,为居民提供合法的建房选择,在源头上遏制违建的发生。
增加宣传与教育力度 。应加强对居民的违建宣传和教育,让居民了解违建的危害和后果,引导居民依法建房。同时,可以通过举办讲座、发放宣传资料等方式普及相关法律法规,提高市民的法律意识。
建筑物拆除方案包括以下步骤:
按拆除范围搭设闭钢管架,外加彩钢板或彩条布封闭。
清理被拆除建筑物倒塌范围内的物资、设备,不能搬迁的须妥善加以防护。
向周围群众出示安民告示,在拆除危险区域设置警戒标志,沿街向二个方向,安排每班3人进行交通疏导安全指挥。
准备施工机械设备和材料。
在工地固定场所设置工程概况牌、房屋拆除安全生产牌、文明施工牌等标牌。
采取可靠防护措施,实行半封闭施工。
搭设二层时,应派人进行监护作业人员的工具,扳手等用绳系挂在身上,以免掉落伤及围墙外行人。
材料不准从下或往上抛。